窑政发〔2009〕67号
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
各村、各单位:
中秋、国庆两大节日即将来临。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,结合我镇实际情况,镇政府决定,在节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2009年9月2日-9月15日,各村、各企事业单位先开展自查;2009年9月16日至2009年9月20日,镇领导带队对各村和重点行业、重点单位、重点部位进行督查。
二、检查重点
各村、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,结合各自特点,突出抓好以下8个方面的重点检查。
1、危险化学品。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、装卸、运输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。根据国家安监总局“五整顿、两关闭”的要求,督促有关企业和业主依法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装置的安全评价工作,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;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,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。
2、冶金行业。重点排查冶炼、铸造等安全隐患,督促冶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加强现场安全管理,特别是要加强用电及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,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,限期整改,对情况严重及非法生产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。
3、烟花爆竹。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持证经营情况,严厉打击私产、私存、私运和私销等违法行为,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网点。
4、道路交通。重点检查危险车辆、危险桥梁、危险路段的综合整治措施落实情况。检查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、超速、超载、疲劳驾驶、酒后驾驶和农用车载客及占道经营行为,沿河、宽路窄桥和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等。
5、水上交通。重点检查农渔杂船的登记和安全设施的落实工作,整治农用船(包括各类游艇)非法载客,严肃查处私渡、缆渡、摆渡等违法行为。
6、人员密集场所。重点做好文化娱乐、宾馆、饭店、车站、码头、商场、医院、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工作,突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大检查。检查消防设施、设备是否完好,安全疏散出口是否畅通,安全制度是否健全,大型活动是否提前制定安全预案并安排专人负责等。
7、建筑、建材行业。重点检查建筑安全设施、设备是否安全可靠,防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,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持证上岗情况,监督、监管力度是否到位;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材生产企业(重点是水泥、砖瓦行业)要坚决予以关停,并限期拆除。
8、特种设备。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,特别是公共浴室、学校、医院使用的锅炉和化工企业使用的各类压力容器,工厂、码头使用的起重机械。看各特种设备是否办理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,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证。
三、检查要求
一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村、各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制定检查方案,突出检查重点,明确检查目标,细化检查措施,加大检查力度。做到领导带头、专业人员参加、群众参与,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,查改隐患、堵塞漏洞,确保安全。要力戒形式主义,防止走过场。
二要落实检查责任。坚持“谁主管,谁检查、谁负责”的原则。各村、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,对检查结果负总责。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,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限期整改到位。凡因检查不细致、不深入,未及时发现问题,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,必须追究检查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。
三要强化隐患整改。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。各村、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,对查出的各类隐患,要高度重视,认真加以整改。一时难以整改的,要落实专人督查、巡查等各项防范措施,坚决防止事故发生。凡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,一律停产停业。
四是加强督查。镇政府组织成立督查组,重点督查各村、各企事业单位安全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、安全措施是否到位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处置预案是否完善、自查阶段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等。各督查组带队领导要严格按照《窑湾镇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职责》要求,认真履行职责,切实担负起安全监管责任,并对各自督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;各督查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,结合各自职责范围,进一步明确督查重点,并主动加强联络与协调。
附:1、镇领导安全生产督查分组名单
2、安全生产自查情况汇总表
二○○九年九月二日
主题词: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
抄送:市安委会办公室,镇三套班子领导。
2009年9月2日印发
共印60份
附1:
镇领导安全生产督查分组名单
第一组:镇长吴以贵带队,镇党政办、安监办、派出所、交警中队等单位参加,重点督查重点企业、客运站、道路交通。
第二组:党委副书记李兆普带队,农技中心、水利站、电灌站、堤防所等单位参加,重点督查各农口单位、桥涵、防汛及水利设施。
第三组:人大副主席黄绍俊带队,规划办、派出所、水警大队、供电等单位参加,重点督查船舶修造厂(点)。
第四组:副镇长曹勇带队,计生办、学校、卫生院等单位参加,重点督查各学校、医院、计生单位。
第五组:副镇长陈良带队,综治办、派出所、水警大队、供电、工商等单位参加,重点督查个私企业、加油储油站(点)、液化汽站、烟花爆竹销售点。
第六组:副镇长陆化雷带队,古镇开发办、规划办等单位参加,重点督查旅游景点、建筑施工工地。
第七组:副镇长卢肖成带队,水警大队、国土资源所、海事处、水上交管所、黄沙公司等单位参加,重点督查渡口渡船、码头、采砂、水上交通。
附件2:
安全生产自查情况汇总表
填报单位(盖章): 填报时间:2009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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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隐患地点、内容 |
整改措施 |
整改序时进度 |
责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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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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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各村、各单位将自查结束后,请认真填写此表,并于2009年9月14日中午12:00前报镇安监办。联系电话:80325345,联系人:陈传廷。